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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星展銀行向北京女富商銷售股票投資產品accumulator,對方在大跌市後拒絕認帳支付1.12億元,星展興訟追債,案件昨續審。女富商供稱客戶經理斷言不會跌市,又反覆稱若股市大瀉,政府必定入市干預,使她安心「入市」投資。
代表原訴星展銀行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連續第二天盤問被告郝婷(46歲,圖),質疑她縱橫商場多年,沒可能盡信星展職員之言。郝卻稱十分相信向她提供服務的星展經理黃偉業,「我不太了解這些(accumulator),未做過投資,未了解私人銀行」。
星展大狀﹕他是經理 不是財政司長
郝婷稱,黃游說投資時與她討論中港股市,明言香港股市不會暴跌,「他(黃)說跌30%已經是股災。如果這樣,香港政府會入市,不會容許大幅波動」。翟紹唐質問郝應該理解黃「是客戶經理,不是財政司長」,政府不一定照做,郝不可能盡信黃。但郝反稱「為什麼不信,他代表銀行給我服務。他不止一次提到政府」。
2007年9月20日,郝婷與星展銀行簽訂首份accumulator合約。郝稱當日早上,黃來電稱外出工作,不久收到黃的江姓女上司致電她。郝直言江說出很多數字,她聽不清亦搞不懂,但礙於二人不相熟,「不好意思問」,又指若是黃來電推銷,她必定問清問楚。
郝又補充,投資了近兩月後方知投資產品特性,包括有可能接貨2倍,「但那個時候已經不能停止」。翟紹唐則指郝投資初期獲利,欲乘勝狙擊,而非因黃的推銷令她泥足深陷,郝反駁稱因股價上升獲利,首兩張合約很快被停止,與黃所說的一樣,故自此對黃推介的產品不抗拒,「後來只有一兩張是我要求買,很多是他打電話來(推銷)」,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22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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