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師行女文員癡心錯付,疑遭自稱身處上海且斷趾骨的男友唆使,要她周圍「撲水」籌醫藥費,男友涉唆擺她盜用客戶資料及偽造文件,申請逾百萬貸款買入寶馬及保時捷,企圖將名車轉售後用作「醫藥費」。文員之後在香港,與正駕駛寶馬接載異性的男友撞個正着揭發受騙。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等罪的女文員,昨出庭頂證前男友,憶述受騙經過時仍淚眼矇矓。
女任律師行接待早前認3罪
遇人不淑的女文員侯穎芝(21歲),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妨礙司法公正等3項控罪候懲,昨出庭頂證舊愛、即本案被告沈恩成(31歲)。沈同被控以上述3項控罪,但他否認控罪。侯在庭上再遇舊愛,二人無眼神交流。
現年21歲的侯穎芝,在律師行當接待員,2008年9月、18歲的她經同學介紹在酒吧認識沈,二人迅速拍拖。至09年5月被告稱往上海公幹跌傷入院,但無錢出院,叫侯問人借錢,侯遂向銀行、財務公司及親友借得逾20萬元,並按被告要求,多次將現金放入九龍塘又一城商場的儲物櫃,以待被告朋友取得後匯返內地。
侯續稱「借到無得再借,(佢)就教我做啲犯法嘢」,被告着她在律師行盜取客戶資料及偽造銀行月結單,要她用虛假資料以客戶及自己名義申請135萬元貸款,購買兩輛保時捷及寶馬,以轉手圖利,作為被告的「醫藥費」。侯又稱「我無見過架車」,因車匙一到手便放入儲物櫃轉交被告,讓他託朋友變賣,但侯仍每月負責還款。
見男友駕寶馬載異性揭受騙
至2010年2月,侯接到被告來電,指有準買家試車時超速被「影快相」,被告叮囑侯不能供出準買家身分,否則「搵鬼買你架車」,叫被告找人「頂包」。侯只好盜用友人資料,向運輸署「頂包」。
直至翌月27日黃昏,侯在旺角街頭看見她購入的寶馬,赫見司機竟是被告,即致電被告,但對方反問︰「你係咪掛住我掛到癡咗,嗰個點會係我?」
侯續稱,其銀行戶口經常有不知名存款,被告解釋是朋友借給他應急,又叫她將該些存款放入儲物櫃,侯照辦。稍後,侯接收到一名曾與她接觸、與被告相熟的汽車經紀葉觀樹(譯音)來電,問她「爭我啲錢幾時還」。
侯後來從葉得知,原來被告向葉表示,因侯急需貸款供車,葉遂應被告要求借錢予侯,並存入她戶口,故葉向侯追討逾20萬元。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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