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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過去3年,境外註冊遊艇訪港數量持續上升,去年已達132艘。根據海事處資料,2009年有81艘境外遊艇訪港;2010年有92艘;2011年則有132艘。海事處發言人表示,本地船於本港水域行駛須向該處領牌,境外船於本港水域行駛則須註冊,並須於船抵港最少24小時前通知海事處。
視乎規格體積繳費
海事處發言人解釋,審批境外船的程序比審批本地船領牌更嚴謹,該處會考慮所屬國家、船規格及操控人員的資格等因素,決定是否批准訪港註冊,例如船規格可能不合停泊本港港口,亦有可能在港下沉令港口癱瘓。另外,訪港註冊須繳費,費用視乎船的規格及體積。
視乎規格體積繳費
海事處發言人解釋,審批境外船的程序比審批本地船領牌更嚴謹,該處會考慮所屬國家、船規格及操控人員的資格等因素,決定是否批准訪港註冊,例如船規格可能不合停泊本港港口,亦有可能在港下沉令港口癱瘓。另外,訪港註冊須繳費,費用視乎船的規格及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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