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避稅罰款補繳大升76%長青網文章

2012年05月1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5月15日 15:35
2012年05月15日 15: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稅務局最新資料顯示,2010/11年度共完成審查234宗避稅個案,涉及21億元罰款和補收稅項,較前年上升76%,其中多屬大型避稅個案及均有海外公司參與。有稅務專家指出,雖然稅局集中資源調查大型逃稅,但小市民報稅時,若忽略填報股票和樓宇炒賣等令到資產值急升的投資,亦容易惹稅局關注,因應可疑個案「秤身家」。


市民兼職收入常漏報

新一年報稅期已展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指出,不少市民往往忘記漏報部分收入,引起「避稅」嫌疑。他舉例說,如一般教師在空餘時間做兼職,即使是一至兩星期,也應該申報薪俸稅;至於年內曾經轉工,每份支薪的職位都應該報稅。


他續稱,較普遍的避稅方式,包括單位業主與租客協商不簽租單,以逃避繳付物業稅;又包括市民炒賣股票和炒樓卻不申報,「嚴格來說,若炒賣中銀紀念鈔圖利,也應該申報利得稅」。


能證明非炒賣可不報

他補充,若市民能夠證明有關投資是保值,沒有炒賣意圖,則不用繳稅,「如早年買入單位值300萬,幾年後因為移民賣出單位,賣得500萬,就可以算是資本增值」,不用交稅。


稅局去年完成審查2010/11年度234宗避稅個案調查,數目較前兩個年度的218和206宗為多;金額亦有所上升(見表)。局方指出,大多數避稅計劃都是經專家精心設計,並涉及海外關聯公司的參與,因此稅局往往要投放大量資源作耗時的審核工作,或需時多年才能破案。


稅局接投訴亦會查小市民

黃宏泰表示,雖然稅局未必會逐一調查小市民的漏報個案,但往往稅局會接到投訴,或留意到部分市民資產突變,因此他認為「瞞稅」亦不一定容易。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