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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農地起樓 益地產商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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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11日 12:31
2018年10月11日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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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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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私人發展商在新界囤積農地不少於1,000公頃,千方百計改變用途起屋賺大錢。特首林鄭月娥今年的《施政報告》不避官商勾結之嫌,重新包裝公私營合作發展計劃,美其名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擁有農地的發展商可申請建屋,條件是申建的「新增樓面面積」中,需有六至七成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預計明年上半年推出。
記者:謝明明
根據計劃,私人發展商若在新界擁有農地,可向政府申請「土地共享」,申請人需就有關農地先向「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申請,再由行政會議原則性批准,並需再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若獲城規會批准,也需再經行會批准。林鄭月娥強調機制公平、公開及透明,並指公私營合作發展新界農地有多項措施保障,不會令利益向發展商傾斜。
七成面積須建資助房屋
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私人發展商持有的農地,申請時需清楚說明地積比率、改劃土地用途等,並需興建基建等設施,但費用可從地價中扣減,如基建設施涉及私人土地,政府會代為收地。私人發展商申建的「新增樓面面積」需有六至七成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即包括居屋、綠置居及首置單位。
消息人士舉例,一幅在新界的農地若獲城規會批准興建10萬平方米的私樓,若發展商申請「新增樓面面積」90萬平方米,90萬平方米的地皮中要有六至七成用作興建資助出售房屋,餘下土地才可興建私樓,相關私樓要補足市值地價。消息人士強調,為公平及增加透明度,發展商需在現行城規程序上,額外獲「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批准。消息人士又稱,新界有不少農地位處生態敏感區如米埔等,「呢個計劃會避咗佢(生態敏感區)」。
翻查資料,部份由私人發展商持有的新界農地已獲城規會批准作公私營發展,如恒基毗鄰豪宅鹿茵山莊的大埔蕉坑項目2016年獲城規會批准,料可興建4幢約不高於14層的資助房屋,單位數目近300伙。
諮詢委員會無民間代表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指,政府將土地大辯論中的「公私合營發展農地」選項,包裝成為「土地共享」在《施政報告》推出,是徹頭徹尾的語言偽術。他形容「共享」兩字令市民誤以為地產商擁有土地的發展權,市民要靠地產商先有屋住。他認為「土地共享」不是地產商與市民共享利益,而是政府向囤積農地的地產商輸送利益。
本土研究社成員楊夏至亦批評,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是將原本的釋放私人農地、公私營合作等計劃重新包裝出台,但過去幾個月的土地大辯論中,不少民間意見都對這些計劃有很大質疑。
他指,即使該計劃的申請需呈交大部份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亦未能釋除市民對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疑慮,因委員會成員與土地專責小組成員高度重叠,而且成員都由政府委任,沒有民間代表,擔心會出現「自己人審自己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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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3年05月13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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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3年05月13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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