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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合作社重建市建局接手 研七年樓齡價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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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07日 12:15
2018年10月07日 12:1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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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施政報告前瞻】
特首林鄭月娥周三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據了解,為釋放市區地興建房屋,市區重建局將接手重建公務員合作社的樓宇。消息透露,市建局其中一個方案是採用現時舊樓重建模式,以同區7年樓齡價格收購單位;若未能齊集100%業權,市建局也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進行,但有關做法仍有待市建局董事會討論。
記者:譚靜雯
政府1952年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公務員可自組合作社,政府以市值三分一的特惠地價批予土地建屋居住,樓宇業權屬合作社所有。根據發展局2015年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全港200多個合作社樓宇,佔地約30公頃,當局曾估算若重建全部合作社轄下的樓宇,按各個有關地段的核准地積比率計算,料可提供約96萬平方米總住宅樓面面積。若以每個單位約500呎推算,最少可興建約2萬伙。
位處巿區靚地 或建私樓

現時公務員合作社的樓宇不少位處巿區靚地,包括北角英皇道、跑馬地藍塘道及大角嘴塘尾道等。為了協助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政府分別在2011年及2016年委託市建局及房屋協會推出先導計劃。其中市建局擔任「中介」角色,協助業主集合土地業權及解除轉讓限制,達至在市場上聯合出售。房協的計劃就讓公務員合作社單位業主提出申請重建,但須集齊100%業權、地盤面積更不可少於1,400平方米。
不過,兩個先導計劃成效不大,至今市建局只有一宗成功透過中介服務聯合出售的個案;房協計劃甚至沒有業主提出申請。
為了覓地建屋,據了解,新一份施政報告會將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任務交由市建局負責。消息指,早前市建局及房協推出的公務員合作社先導計劃「失敗」,因面對兩大困難,包括業主難以集齊100%業權,以及補地價金額高昂。
若要解決現存補價及難以集齊業權的問題,消息透露,市建局初步研究認為,其中一個可行方案是採用現時的舊樓重建模式,以同區7年樓齡收購合作社的樓宇,重建後市建局可根據周邊環境,決定興建私樓及資助房屋,「如果用依家重建嘅模式收購,賠償用同區7年樓齡計,由於部份係市區地段,收購價都唔會差得去邊,業主攞咗賠償筆錢後,補完價仲有錢剩為自己將來打算」。
至於業權問題,消息指若未能齊集100%業權,市建局也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但有關做法仍有待市建局董事會討論。
翻查資料,近年市建局的重建項目,收購價屢創新高,舉例今年5月市建局公佈以天價實用面積每平方呎23,568元,向西營盤崇慶里/桂香街重建項目業主提出收購,成歷來最高收購價,也是市建局首次破兩萬元收購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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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3年02月05日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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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3年02月05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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