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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樂年花園法團與房協和解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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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06日 13:11
2018年10月06日 13:1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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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是次糾紛要追溯至業主質疑房協濫收多年屋苑管理費有關,事緣房協與業主立案法團去年就管理費事宜鬧上法庭,新一屆法團有意和解,不但過往費用一筆勾銷、承諾不再興訟向房協追究,並支付對方30萬元律師費,做法惹起包括被告「四眼柱」在內的一些業主不滿,案發當日的會議議程正是討論更換屋苑律師議案,備受業主關注。
翻查資料,涉案房協位於長沙灣的樂年花園官非不斷。兩年前有業主發現房協雖全資擁有屋苑商舖及車位的「屋邨公用地」業權,但只負責地段小部份管理費,其餘均需由小業主支付的「住宅管理費」扣除。小業主質疑房協濫收管理費,每年度多收50多萬元至100多萬元不等,估計涉款高達1,300萬元。
質疑濫收1,300萬管理費
小業主原擬入稟土地審裁處,惟房協去年2月先發制人,入稟高院控告業主立案法團,要求法庭聲明根據大廈公契,房協毋須就屋苑的「非住宅用地」支付管理費;並於同年4月入稟區院指小業主的指控誹謗,令人認為房協做事不合法、不道德及可恥,損害聲譽。
其後業主立案法團換屆,新一屆法團有意與房協和解,終止訴訟。和解條款包括房協不需賠償管理費,日後只按舊方式付管理費;法團須承諾日後不再向房協追究,並支付房協30萬元律師費。雖然新一屆法團和部份業主都趨向跟房協和解,但被告和一些業主反對。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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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g
2023年02月04日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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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2023年02月04日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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