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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司機非港人 內地有權審理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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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29日 07:48
2018年09月29日 07:4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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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落馬洲管制站對開奪命車禍,肇事貨車事後駛往內地,警方根據附近「天眼」相信可以發現肇事貨車,並透過車主尋獲司機,但問題是司機的身份。律師黃國桐指,由於車禍現場屬本港境內,根據法律的「屬地」主義,無論肇事司機是否香港人,本港亦有審判權。若司機是港人,內地公安若找到司機會將其遞解出境,交還港警。惟因本港與內地無引渡條例,只有司法互助協議,港警可作出要求,「可以問,唔一定會應承你囉」。
若肇事司機是內地人,內地司法機構可以當地法律,以及徵詢本港法律情況下在內地審理案件。
大律師陸偉雄指若貨車在本港註冊,警方可透過車主找到司機,若車輛在內地登記,較難追查車主,就算知道車主,也不能要求車主提供司機資料,由於他在內地無犯事,難以將他拘捕。
■記者潘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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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30日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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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30日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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