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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車車長裁不小心駕駛罰款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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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8日 18:35
2010年08月18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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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有15年駕駛經驗、4年前工作時曾犯不小心駕駛的救護車車長,今年2月接獲緊急召喚往沙頭角老人院時,越過雙白線爬頭與小巴相撞,失控衝上行人路撞傷一名菲傭,車長昨承認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3000元,裁判官更叮囑他不可為救人而讓他人犯險。

現停職 須重考救護車牌

消防處回應表示,肇事車長梁文柿(48歲)在今次意外後已暫停駕駛職務,重返崗位前必須重新考救護車牌;處方會研究判辭,採取適當的處理方法。

被告育有兩名小孩,是家中經濟支柱,2006年駕駛救護車時曾因不小心駕駛被罰1000元。辯方求情時稱,駕駛救護車每趟都關乎人命,若無特別意外須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而被告爬頭時有查看路面情况,當時被告亦知道車速太快,但解釋逆線行車有一定危險,故當時只希望盡快返回適當行車線。

不過,控方解釋,因救護車在執行職務時可不依從交通規則,故逆線行車本身並非危險駕駛,惟肇事車長速度太快及不夠小心謹慎,故以不小心駕駛罪名檢控他。

06年有前科 昨罰3000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救護車救人目的高尚,叮囑被告越過雙白線時必須小心謹慎,不可為救人而讓他人犯險,要考慮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不過考慮到被告雖然作出錯誤決定,但只因執行職務而搶快,故以罰款處理。

案情指出,今年2月28日早上8許時,被告接報老人院有病人的插喉甩脫,被告駕駛涉事救護車A333,響號並閃着藍燈趕往現場,當途經沙頭角公路時,前面有專線小巴及其他4輛車陸續停下。被告見前路受阻,即切雙白線爬頭,當時時速約56公里。當救護車駛至路口時,小巴突然右轉入小路,兩車相撞,救護車失控衝上行人路撞到燈柱和鐵欄,亦撞到正在候車前往教會的菲律賓籍傭人。她被拋出10米外重傷昏迷,情况危殆,在送院後24小時內進行了4次緊急手術後救活過來,現仍留在大埔醫院休養。被告及救護車上的兩名乘客亦受輕傷。

小巴司機事後表示,轉右前他有打燈號示意及已減慢車速,但由於小巴的窗戶全部關上,當他聽見響號時,已在倒後鏡見到救護車離他只有約3米,隨即他聽到巨響及發現被撞到。

【案件編號︰FLCC2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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