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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廚藝中心女助手為與男友復合,化身「蜘蛛女」爬渠入屋兼用利刀架其頸威脅,早前被裁定嚴重入屋犯法罪成,法官昨判刑時形容她為情犯案,情節較一般同類案件嚴重,考慮她雖有意圖傷害前男友,惟未有進一步行動,判囚1年3個月。
辯稱患精神分裂
被告陳秀霞(25 歲)聞判後不禁落淚,但仍微笑與到庭親友道別。她早前出示精神報告聲稱患精神分裂,惟另有精神科專家指她只有潛在精神情緒不穩,努力避免遭人遺棄。
法官認為她早有預謀犯案,事發時無迹象受精神狀况影響,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為挽回與男友的關係,因憤怒、妒忌或失望而意圖傷害他,但考慮她明白問題所在,願意尋求專家協助,重犯機會不高,毋須長期服刑。
案情指被告去年12月23日清早,從長沙灣鴻昌工廠大廈10樓天台游繩至下一層的男事主單位外,以螺絲批拆下窗花,潛入單位用削肉刀指向前男友要求復合,被曾習跆拳道及詠春的前男友與家人合力制服,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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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2日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