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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髮公司控違約 Paris Hilton遭索2.7億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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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3日 06:34
2010年08月13日 06:34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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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話題不斷的美國名媛Paris Hilton又惹上官司。事緣她以350萬美元(約2718萬港元)的酬勞,簽約成為一家假髮公司的代言人,未料捲入違約風波,現在這家公司提出控告,要求Paris Hilton賠償10倍代言費,即3500萬美元(約2.7億港元)的損害賠償。

做代言人卻用競爭對手產品

根據訴狀,Paris Hilton在2007年答應成為製作接髮的國際毛髮科技公司代言人。但當她出現在電視和雜誌時,並未使用該公司的接髮產品,反而用了該公司競爭對手的產品。該公司還指她「濫藥、酗酒及幹出其他非法行為,有違公司的市場宣傳」。

這家公司聲稱,29歲的Paris Hilton 2007年6月因吊銷駕照後仍開車而服刑23天,早已違反了合約中要「遵守法律」的條款,而且當時她因為服刑,無法出席一場非常重要的接髮派對,光是這派對就導致公司損失660萬美元(約5126萬港元),該個派對有600多名植髮專家出席。

Paris Hilton已非首次因擔任代言人時行為不當而惹上官司。2008年,電影《Pledge This!》的監製就指她收了100萬美元酬金卻沒有好好宣傳電影。法官去年判決指她不用賠償高達830萬美元(約6447萬港元)的電影製作費,因為該片只在極少數戲院上演,惟到底她需要賠多少錢給製片商,仍未有最終決定。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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