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強姦犯囚5年 事主原諒探望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1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13日 06:34
2010年08月13日 06:34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曾有搶劫案底的無業青年,玩網上遊戲「勁舞團」時結識17歲女網友,稍後藉詞邀請對方返家,求愛不遂後強姦她。少女慘遭凌辱後不計前嫌原諒他,更在他還押期間偕母親探望。被告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昨於高等法院被判監5年。

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丘溢恆(22歲)於去年7月13日,在荃灣中心寓所內強姦女事主X。高院法官貝珊指摘他不單要事主出庭再次憶述難堪經歷,更誣衊她因染上淋病,害怕被家人責難而嫁禍他,他被定罪始後悔已太遲。

法官又指事主視被告為好友,卻換來一段可怕經歷,斥責被告破壞兩人間的友誼和信任。背景報告顯示被告03年因搶劫被判感化,其後違反感化令,被送入外展宿舍後又偷走,最終被判入教導所,法官慨嘆他不懂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

玩「勁舞團」結識 藉詞邀返家

案情指被告去年玩網上遊戲「勁舞團」時認識事主,7月13日案發當天,被告相約事主及一名女友人逛街,後來要求事主陪他回家取東西,藉機強姦她。翌日她感到下體疼痛,至8月3日報警。

【案件編號:HCCC380/09】

0
0
0
書籤
回應 (0)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5年01月03日 12:01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5年01月03日 12:00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5年01月03日 12:00
多謝分享
0
舉報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