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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杜絕劏客團今公布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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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22日 05:35
2010年07月22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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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接連發生導遊強迫內地旅客購物事件,驚動國家旅遊局。負責本港旅遊政策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將與旅遊業議會開會,料會後公布3招新規管措施,以杜絕超低價團衍生的「劏客」問題,包括導遊薪酬制度化,訂出導遊出團最低收費標準;禁止導遊向旅行社買人頭,以及要求本港旅行社申報承接內地團的價格,若太低可轉交國家旅遊局調查等(見圖),從源頭堵截低價團。劉吳惠蘭月底並會帶領業界上京,與國家旅遊局長邵琪偉會面,商討合作安排。劉吳惠蘭今晤業界商措施據了解,劉吳惠蘭今天與業界開會後,將會公布多項規管措施,阻止導遊逼客購物,包括導遊薪酬制度化,如訂出導遊接團的小費標準,禁止導遊向旅行社買人頭等,這是由於導遊沒有明確的底薪和小費收入,單純依靠旅客購物的回佣,被視為逼旅客購物的深層原因。此外,當局並會針對無證導遊問題,要求議會加強核實導遊身分。接團價太低 或交國家旅遊局逼客購物的另一深層次原因是零團費,即旅行社以遠低於成本的價格接待內地團,靠購物回佣補貼團費。雖然本港是自由商業社會,不能禁止本地旅行社以低價接團,但政府認為可要求旅行社向旅議會提供接團的價格資料,當旅議會發現價格低至不合理水平時,可將相關資料交予國家旅遊局,因內地明文禁止旅行社以低於成本開辦旅行團,接報可進行調查及懲處;旅議會亦可將資料交予本港的旅行代理註冊商(旅行社發牌機構),以公眾利益為由介入調查,亦有可能懲罰違規者。導遊工會倡隨07年小費協議旅議會之後將就這些監管方向,再訂出執行細節,如議會已初步諮詢四個導遊工會的小費水平,他們普遍認為,應該跟隨07年與旅行社訂出的「812協議」,即導遊可從每名來港2天的旅客身上分到50元小費,議會正就此與旅行社商討;議會亦希望清楚訂出旅行社及導遊各自應負的責任等一籃子方案,待理事會通過後可即時實行。業界月底晤國家旅遊局長確定本地監管方向後,劉吳惠蘭本月底會帶領業界到訪北京,與國家旅遊局長邵琪偉會晤,期望中央協助打擊零團費問題;而本港旅發局稍後亦會到內地加碼宣傳優質誠信遊,希望可教育內地消費者,認識旅遊成本概念。此外,自前乒乓球國手陳佑銘在港疑因購物爭執病發猝死後,旅議會成立專責小組,原須在3個月內提交中長期解決方案的報告,議會亦正研究能否提前實施相關措施。議會理事會8月原因暑假而不開會,但現正研究下月能否召開特別會議,盡快通過新建議的一籃子方案。若最終未能安排在8月開會,報告提交的截止日期也一定會是9月14日的理事會,以趕及在十一黃金周前實施。本港消委會及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亦聯合發出內地旅客赴港旅遊需知,提醒避免選擇團費過低的旅行團;團員抵港後,應保留導遊派發的行程表,當中須列出自費項目及接待社聯絡方法。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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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4年06月09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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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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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2024年01月08日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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