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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屋苑1500戶突接清拆令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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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19日 06:22
2010年07月19日 06:2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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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荃灣豪景花園逾半住戶因不滿花槽設計,過去多年先後把花槽改建成露台,實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沉默近8年後,近月以安全為由向全屋苑涉及的1500伙住戶廣發清拆令,限令2個月內須把違規改建復原。有住戶質疑屋宇署「忽然執法」。事件帶出屋宇署對危險改建定義欠缺透明度,致市民難判斷二手樓的小型改建是否合法。有測量師指屋宇署現行執法模式易起紛爭,促署方公開及宣傳各類違規改建,讓市民警惕及減少誤解(見另稿)。屋署指正與屋苑法團商討屋宇署發言人解釋,向豪景花園住戶廣發清拆令,是因原設計在屋外不可攀爬的花槽,不應被隨意更改及作露台使用;住戶亦不能以清理花槽去水口作藉口,把防止危險攀越的設施拆走。但該署正與豪景花園法團及業主代表商討,望早日解決清拆令的執行問題。要求60日內回復原狀今次爭議源於共有2800戶的豪景花園,2002年入伙後,單位花槽一直被居民質疑圍欄太低,有住戶遂在未得屋宇署同意下自行作兩改建,包括在花槽邊增建較高金屬圍欄,及將部分外牆連固定窗戶拆掉,改裝落地玻璃趟門,等於把花槽變成「露台」,近年仿效業主更愈來愈多。8年來一直沉默的屋宇署,5月突以兩項改建違反《建築物條例》及可能增居民墮樓危險為由,向屋苑逾半、即1500伙住戶發清拆令,要求60日內把單位復原。有二手購入已改建單位的業主,不滿屋宇署突然執法,「費事睬佢!」、「不公平啊」之聲近日在facebook及討論區不絕於耳。住戶指改裝減墮樓危險豪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兼荃灣區議員蔡成火稱,屋宇署做法合法但擾民。他指居民普遍認為加高露台圍欄這種改建,其實對減低墮樓危險或反有利,故希望屋宇署能收回清拆令及接受折衷方案,如在趟門外加設金屬圍欄,使居民毋須花巨款把單位還原。但屋宇署拒收回清拆令,居民近日遂集體申訴延期處理清拆令,部分人更上訴。集體申延期處理 部分人上訴蔡指出,若要把花槽復原,每戶可能要付6000至1萬多元,記者以8000元推算,1500戶為應付清拆令便須破財1200萬元。 記者現場所見,雖然部分住戶改建花槽僅為方便在露台種花或晾衫,但亦有住戶把改建露台用作擺放冷氣機,令人關注負荷問題,註冊工程師黃澤恩看過相片後亦指上址改建違反《建築物條例》。住客張氏夫婦則不滿屋宇署清拆令,他們坦言07年購入單位時,已知原業主把花槽改建成露台。但夫婦強調他倆和屋苑內不少家庭,正因為認為改建後露台較原裝花槽更安全才購入單位,因改建後花槽圍欄高度可達約1.6米,他們認為更能減低小童墮樓風險。張太稱,若不改建,單位原只有兩扇緊窗通往原裝花槽,清理花槽及去水口時必須跨在窗台並探身外出,反更易墮樓﹕「當然是現在(改動後)好,如按屋字署指示復原,我仲驚!」明報記者 黃雄 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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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2024年05月07日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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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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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tonF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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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y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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