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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基亞分銷商主任 認教唆下屬瞞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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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13日 06:35
2012年04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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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諾基亞(Nokia)香港區特約分銷商的客戶服務主管為獲取更多獎金,教唆下屬不要把客戶投訴的資料存入電腦,以免諾基亞發現有客戶投訴分銷商。主管和2名客戶服務代表昨認罪候懲。


涉案的方正流動電子商務(經銷)有限公司,在油麻地和銅鑼灣均設有維修中心。諾基亞會根據維修紀錄,致電客戶調查方正服務水平,並就服務表現向方正發放獎金。


免影響服務表現而失獎金

去年已辭職的客戶服務主管賴佩玲(31歲),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4項有不誠實意圖而教唆他人取用電腦。案情指她在2010年7至10月,在油麻地維修中心至少4次教唆下屬張偉佳等人,對可能投訴的客戶,在系統中留空聯絡電話一欄,使諾基亞調查時無法選中這批客戶。張照做約30次,被告在案發期間獲得2954元獎金。


辯方表示,被告入職逾10年,為保住工作才犯案。暫委裁判官高偉雄直言此非客戶服務主任應有態度,但考慮涉案金額少、時間短,先索取背景、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5月3日判刑,續准被告保釋外出。


另外,銅鑼灣維修中心3名前客戶服務代表巫子峰(33歲)、蘇偉麟(32歲)、尤家寶(25歲)亦被控共18項不誠實取用電腦,其中蘇和尤昨在東區法院承認其中6罪,另3罪則獲撤銷。


案情指他們在2008年11月至去年3月期間,在上司指示下以相同手法更改電腦系統上的客戶資料,分別獲得6830元及1.2萬元獎金。


辯方稱,兩被告因未能抗拒上司指示而犯案。不過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指犯案時間長,明言一般會將2人收監。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判刑,2人還押監房。另外否認9項控罪的巫,案件將於5月10日預審。


【案件編號﹕ESCC1372、KCCC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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