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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一名非法教授舞蹈的內地訪客,今天(6月2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入境事務處6月21日查訪北角一間提供跳舞場地的中心,發現一名年約22歲的女性內地訪客以自僱形式收費教授舞蹈,將她拘捕。她其後承認每星期安排兩次舞蹈課堂,每月收入港幣3,000至10,000元。
一名非法教授舞蹈的內地訪客,今天(6月2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入境事務處6月21日查訪北角一間提供跳舞場地的中心,發現一名年約22歲的女性內地訪客以自僱形式收費教授舞蹈,將她拘捕。她其後承認每星期安排兩次舞蹈課堂,每月收入港幣3,000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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