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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成立於2007年的財務匯報局,雖然是本港法定監管機構,但目前僅擁有對審計不當行為的調查權,其餘3項主要權利,即核數師考牌註冊、對核數師的管制檢查以及處罰權均仍歸屬於香港會計師公會。
財匯局所擁有的調查權針對兩大範疇。一方面對於核數師,財匯局可就審計、匯報方面的不當行為展開獨立調查;對於上市公司,財匯局可就不遵從會計規定的事宜展開查訊。不過,財匯局無權對核數師進行處分。
僅可調查審計不當行為
盡管財匯局在去年積極開展新工作,以抽查方式主動參與審計調查,降低對其他監管機構轉介個案的依賴度,不過完成抽查、審閱及調查程序後,財匯局仍需將調查結果轉交會計師公會,由公會對核數師進行處罰。
財匯局主席高靜芝昨天表示,財匯局未來的改革方向,首先是將對核數師的審計檢查權由會計師公會轉至財匯局。她稱,目前財匯局正與公會就改革制定詳細內容,雙方已擬定初步時間表,財匯局希望能盡快成事,惟考慮到諮詢、修改法例等立法程序,預料距離財匯局正式獲取檢查權仍需一段時間。
財匯局所擁有的調查權針對兩大範疇。一方面對於核數師,財匯局可就審計、匯報方面的不當行為展開獨立調查;對於上市公司,財匯局可就不遵從會計規定的事宜展開查訊。不過,財匯局無權對核數師進行處分。
僅可調查審計不當行為
盡管財匯局在去年積極開展新工作,以抽查方式主動參與審計調查,降低對其他監管機構轉介個案的依賴度,不過完成抽查、審閱及調查程序後,財匯局仍需將調查結果轉交會計師公會,由公會對核數師進行處罰。
財匯局主席高靜芝昨天表示,財匯局未來的改革方向,首先是將對核數師的審計檢查權由會計師公會轉至財匯局。她稱,目前財匯局正與公會就改革制定詳細內容,雙方已擬定初步時間表,財匯局希望能盡快成事,惟考慮到諮詢、修改法例等立法程序,預料距離財匯局正式獲取檢查權仍需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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