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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股「創興集團」(1322)與本地老牌上市公司創興銀行(1111)的同名之爭昨天終見分曉,創興集團發出補充招股章程,宣布將更名為「CW Group Limited 」,棄用含有「創興」字眼的中文名稱;另外,集團上市招股已於昨天重啟,計劃於4月13日掛牌。
與創興銀行簽訂和解協議
創興集團公告稱,雖然管理層認為對方指控「只有少許理據」,但為重訂上市時間表及避免潛在承擔,已於3月30日與創興銀行簽訂和解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創興集團需於協議訂立起3個月內將起中文名稱更改至不含「創興」字眼,否則創興銀行有權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僅在協議訂立4天之後(4月3日),創興集團股東通過特別決議案,將公司名稱更改為「CW Group Limited」,新名稱需通過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認證後方可作實,「其後將不會採用任何中文名稱」。
協議同時約定,雙方將互不追究更名前的相關法律責任:創興銀行承諾將不會對創興集團更改名稱生效前於香港使用「創興」作為「部分中文名稱」作出任何法律行動(例如索賠),而創興集團亦不對創興銀行過往所進行的申述進行追究。
風波暫平,創興集團已重訂於4月13日(下周五)掛牌上市。根據新上市安排,招股從昨日(4月5日)重新啟動,至4月11日(周三)下午4時半截止,派表行為渣打。
與創興銀行簽訂和解協議
創興集團公告稱,雖然管理層認為對方指控「只有少許理據」,但為重訂上市時間表及避免潛在承擔,已於3月30日與創興銀行簽訂和解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創興集團需於協議訂立起3個月內將起中文名稱更改至不含「創興」字眼,否則創興銀行有權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僅在協議訂立4天之後(4月3日),創興集團股東通過特別決議案,將公司名稱更改為「CW Group Limited」,新名稱需通過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認證後方可作實,「其後將不會採用任何中文名稱」。
協議同時約定,雙方將互不追究更名前的相關法律責任:創興銀行承諾將不會對創興集團更改名稱生效前於香港使用「創興」作為「部分中文名稱」作出任何法律行動(例如索賠),而創興集團亦不對創興銀行過往所進行的申述進行追究。
風波暫平,創興集團已重訂於4月13日(下周五)掛牌上市。根據新上市安排,招股從昨日(4月5日)重新啟動,至4月11日(周三)下午4時半截止,派表行為渣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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