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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法籍航空公司膳食服務部的總經理,背妻戀上年輕貌美的港人女下屬,但因兩人聚少離多,女方提出分手。患上抑鬱症的總經理多次要求復合,更帶備違禁武器包括電槍及鐵蓮花,前赴女方家中將她推倒及威脅復合,女方返回公司後立即報警。
被告Laurent Moussard(42歲)(圖)昨於區院承認襲擊、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罪,其餘管有仿製火器及兩項刑恐罪則不予起訴。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表示,被告在香港及法國均沒有案底,父母任職學校,小時曾赴阿富汗等地生活,後於法國一著名商學院畢業。他服兵役後便於法、日等地工作,其間認識前妻,2007年誕下孖女。
辯稱購電槍自保 昨認3罪
辯方指被告與事主X(28歲)關係起伏不定,他於分手後患上嚴重抑鬱症,案發前曾電郵、發短訊及致電X,表明如復合不成便會傷害自己。被告案發時只想力挽狂瀾,無意傷害X。至於藏有電槍,辯方稱被告曾於廣州酒吧受襲及在深圳遇劫,被告遂於曼谷購入以自保,並獲贈鐵蓮花。法官將被告還押至本月26日判刑,其間索取精神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5年認識膳食公司女下屬X,3年後拍拖,但被告前年到廣州工作,兩人聚少離多,X去年5月提出分手,被告苦苦相纏不遂。去年9月15日被告返港,翌日帶備電槍及鐵蓮花,於早上8時許前往X的住所,X離家時遭被告推倒地上。被告後來進入X的住所,關上大門後威脅要復合,X即表示早上有重要工作,兩人遂乘的士同往X公司。
被告在的士拿出鐵蓮花在雙方大腿上舞弄要求復合,X稱需時考慮,返回公司後報警。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稱涉案武器為自衛。X的手、肩擦傷及有瘀傷,即日出院。
【案件編號﹕DCCC1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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