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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許仕仁可能面對的控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終審法院昨日下了清晰界定。終院指出,有關控罪並非涵蓋所有公務員,亦不是單純用來檢控與政府有僱傭合約的「公務員」,而是針對其職權會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的公職人員。
只針對影響公眾利益者
案件緣於漁護署前司機黃連基(50歲),他2009年因醉駕被停牌,卻隱瞞事件繼續上班,至翌年6月才被揭發,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停牌駕駛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判囚15個月及停牌。黃上訴至高院,獲撤銷行為失當控罪,法官麥明康指被告作為一名司機,其職責對公眾影響極微,故不屬控罪中所指的公職人員。
政府不服上訴至終院,強調控罪中「公職人員」應包括所有公務員,指出公務員均對政府有「受託關係」,應對他們一視同仁。終院5名法官昨一致駁回上訴,法官李義指出,案例清楚訂明,「公職人員」的職權應有權力及義務去維護公眾利益,控罪針對的是濫用上述職權的人,如警察故意對罪行視若無睹。
非常任法官苗禮治勳爵則指出,控罪不是單純針對與政府有僱傭合約的公務員,而是其職責會影響公眾利益,因而對公眾有責任的人。而案中答辯人雖然在執行職務時行為失當,但他只是一名貨車司機,其職權不涉影響公眾利益,故不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FACC3/11】
只針對影響公眾利益者
案件緣於漁護署前司機黃連基(50歲),他2009年因醉駕被停牌,卻隱瞞事件繼續上班,至翌年6月才被揭發,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停牌駕駛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判囚15個月及停牌。黃上訴至高院,獲撤銷行為失當控罪,法官麥明康指被告作為一名司機,其職責對公眾影響極微,故不屬控罪中所指的公職人員。
政府不服上訴至終院,強調控罪中「公職人員」應包括所有公務員,指出公務員均對政府有「受託關係」,應對他們一視同仁。終院5名法官昨一致駁回上訴,法官李義指出,案例清楚訂明,「公職人員」的職權應有權力及義務去維護公眾利益,控罪針對的是濫用上述職權的人,如警察故意對罪行視若無睹。
非常任法官苗禮治勳爵則指出,控罪不是單純針對與政府有僱傭合約的公務員,而是其職責會影響公眾利益,因而對公眾有責任的人。而案中答辯人雖然在執行職務時行為失當,但他只是一名貨車司機,其職權不涉影響公眾利益,故不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FACC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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