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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孕婦加費裁合法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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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03日 06:35
2012年04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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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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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昨日一致裁定,醫院管理局向非本地孕婦徵收較高的分娩費用並沒有違反公平原則,判決亦為醫管局提供法理依據,向衝急症室分娩的內地孕婦增加收費。消息指醫管局擬由現時4.8萬元加至7萬至10萬元,希望能收阻嚇作用,預料加幅將連同內地孕婦明年來港分娩限額,一併於本月底公布。


加幅分娩限額月底公布

據了解,醫管局一直未能正式增加非本地孕婦收費,本案是其中一個障礙。案中上訴人霍兆榮質疑醫管局將港人內地妻子列為「非合資格人士」並提高收費,做法不公。終院駁回霍的上訴後,醫管局向「非合資格人士」增加收費的障礙亦一併掃除,換言之可宣布加價。


終院判辭強調,法院面對與社會及經濟有關的政策時,必須考慮推行有關政策有否足夠理據,法官考慮到醫管局一方提出的背景後,接納醫管局以孕婦本身的身分作分界線,是合理決定。


終院判辭由首席法官馬道立撰寫。馬道立說,特首早於2002年7月已表明,本港需要制訂長遠人口政策,以確保有限的公共資源可持續提供服務,故有需要界定誰有權分享資源。根據醫管局提供數據顯示,內地婦女佔用了本港公院的相當部分產科服務,有人為了減省醫療開支,更作出半夜衝急症室等危險行為,危及母嬰健康之餘,亦加重了夜更急症室的工作負擔。


周一嶽﹕歡迎判決 單非可選私院

馬指內地孕婦對本地孕婦造成負面影響,公院可負擔的嬰兒出生數目已超出負荷,政府為確保本地孕婦可優先使用公院的產科服務,先後在02至07年三度提高非本地孕婦的收費是合理決定。至於醫管局以本地居民身分界定哪些孕婦有優先權,亦屬合理。


食衛局長周一嶽對終院裁決表示歡迎。他說,去年本地孕婦分娩數目增至5萬多,政府須確保公營醫療優先為本地孕婦提供服務。對於港人內地妻子(俗稱「單非」)想在香港生育,周指運作上會遇到困難,因確定內地女子與香港男子結婚,審核需時。周說,「單非」孕婦若想在港分娩,可選擇使用私家醫院服務,其配額將另作安排;政府會在本月與私院探討內地孕婦來港分娩配額問題,到時會把「雙非」及「單非」孕婦分開,政府會在數字上作出限制。


私家醫院聯會會長劉國霖表示,私院為港人內地妻子撥出優先配額有難度,私院負責登記的員工很難分辨內地孕婦港妻身分真偽,加上雙非孕婦也不忿被單非孕婦「打尖」。


【案件編號﹕FACV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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