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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稱「鞋王」的商人鄧劍群,不滿三奶李姿霆與藝人黃長發有染,入稟高等法院向李討回價值逾千萬元的物業,案件將於本月16日開審。鄧劍群昨欲將一份新的證人供辭呈堂,涉及一段錄音,其中鄧用粗口質問李「搭上」黃的細節,但法官以申請太遲拒絕接納。
入稟討逾千萬元物業
原告鄧劍群昨向法庭申請,批准他將第三份證人供辭呈堂,涉及一段錄音,當中鄧不斷以粗口質問李何時與黃私通,但李無回應。被告李姿霆反對,強調審訊在即,現時加入新證據並不公平,又指該供辭與本案無關,重申爭拗點是當初購入物業時兩人的共同意向。法官認同鄧太遲加入新證據,拒絕其申請。涉案物業包括港灣豪庭、半島豪庭、匡湖居及尖沙嘴山林道單位,以李的名義或兩人聯名持有。鄧指物業是「有條件禮物」,若李無維持兩人關係或與他人有染便須歸還。
【案件編號:HCA920/09】
入稟討逾千萬元物業
原告鄧劍群昨向法庭申請,批准他將第三份證人供辭呈堂,涉及一段錄音,當中鄧不斷以粗口質問李何時與黃私通,但李無回應。被告李姿霆反對,強調審訊在即,現時加入新證據並不公平,又指該供辭與本案無關,重申爭拗點是當初購入物業時兩人的共同意向。法官認同鄧太遲加入新證據,拒絕其申請。涉案物業包括港灣豪庭、半島豪庭、匡湖居及尖沙嘴山林道單位,以李的名義或兩人聯名持有。鄧指物業是「有條件禮物」,若李無維持兩人關係或與他人有染便須歸還。
【案件編號:HCA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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