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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賽車 拘3「學神」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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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01日 06:35
2012年04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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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青山公路有3名「學神」司機參與非法賽車被捕。3人昨凌晨於屯門公路近小欖一段高速公路駕車左穿右插,遭警方發現,懷疑有人非法賽車,於是派出多輛警車追截,終拘捕3人。3名不足21歲的疑犯因涉嫌觸犯非法賽車、在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及違反學習駕駛執照的條件罪名被捕。有律師指出,疑犯除有可能因非法賽車被判監,若違反學習駕駛執照條件,最少兩年內不得考牌。


可囚半年 禁2年不得考牌

3名因飈車被捕的「學神」分別為盧×明(20歲)、嚴×豪(18歲)和黃×偉(20歲)。昨凌晨約4時,3人分別駕駛私家車於屯門公路近小欖一段高速飛馳,違反「學牌」必須有學車師傅在場的規定,其間更多次危險切線,危及路上其他車輛的安全,在上址巡邏的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發現,並展開追截。


特遣隊派出數輛警車追捕,成功包圍3人,並引領3輛私家車在約10公里外的虎地停下,把3名飈車的「學神」拘捕。3人被帶返警處後已獲准保釋候查,4月底須返警署報到。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學習駕駛執照嚴格來說不屬於駕駛執照,因此3人其實等同無牌駕駛。他解釋,使用學習駕駛執照有多重限制,學員只能在運輸署規定的指定學車時段駕車,而且駕車時必需有教車師傅在旁指導,必要時能為學員煞停汽車。此外,學員亦不可駛上高速公路及載人。


黃國桐律師表示,學員若違反學習駕駛執照條件,會被判不准考牌1至2年。


此外,若非法賽車的罪成,3人可判監禁3至6個月,而沒有第三者保險下駕駛的罪名則可判監半年至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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