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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樓實用面積指引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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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31日 06:35
2012年03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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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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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實用面積有望於今年內全面取代建築面積,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行政總裁余呂杏茜昨日指出,一手樓以外,有關二手樓的實用面積指引將於兩個月後推出,但不會馬上嚴厲執行,好讓代理和大眾有一段適應期。


預留適應期 不會馬上實行

地產代理日後在處理二手樓買賣和租賃時,需要以實用面積作準則,與現時以建築面積計算有甚大差異。余呂杏茜昨日表示,有關的銷售指引將在兩個月後推出,但不會馬上實行,因為社會已習慣以建築面積計算,將預留一段時間作為適應期,以教育代理和大眾有關指引內容。


立法會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亦進行舉行首次會議,大部分議員贊成規管一手樓銷售,但有議員認為,售樓書可同時提供建築面積資料。不過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認為,建築面積沒有統一定義,難以規管,並指經紀在銷售二手樓時,有責任向買家提供實用面積。


代理收受額外佣金 被重判

另外,余呂杏茜表示,2009年至2011年間,地監局共向廉政公署轉介10個可能涉及防貪條例的個案,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莫華海亦指出,地產代理在僱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受額外佣金,也是觸犯法例,本年至今已有2名地產代理,因收受額外的不合法佣金而被判囚,刑期分別為5及10個月,為提高代理的防貪意識,特意和地監局推出《優質執業手冊》,以供業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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