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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監督偷襪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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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30日 06:35
2012年03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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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月薪逾2萬元的懲教署事務監督順手牽羊,偷去價值100元的運動襪,險令自己留下案底,32年公職生涯盡毁。他原被控一項盜竊罪,昨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


53歲的被告鍾漢池,在懲教署已服務了32年,他在2006年時晉升至現時的職位,即懲教事務監督(懲教工業)。根據懲教署網頁顯示,被告的職位屬主任級,入職月薪由2.5萬至3.2萬元不等。


鍾漢池原被控在去年11月23日,在屯門市廣場一期的吉之島偷去一包Columbia襪子,價值100元。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獲裁判官同意。


事發當日中午12時許,被告將其綠色的背囊揹在胸前,在吉之島把一包襪子放在其胸口與背囊中間的位置。


店內女保安見被告有可疑,遂尾隨跟蹤,其後發現被告走到另外一個櫃位,將該包襪子放進背囊內,然後離去。保安員遂上前截停被告,並在其背囊中搜回該包襪子。警員接報到場,警誡下被告承認偷竊。


辯方指被告盜去的只是價值100元的貨品,望能判以較短的守行為年期。裁判官終判其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


【案件編號:TMCC3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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