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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中醫斷錯症 判賠15萬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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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4日 06:35
2012年03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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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婦人因關節腫痛及發炎光顧無牌女中醫,接受對方針灸、燒艾及處方藥粉後病情轉差,及後證實是紅斑狼瘡症病發。已被刑事定罪的無牌中醫遭女病人索償,經審訊後昨被法官裁定,女中醫斷錯證引致女病人病發,須向病人賠償近15萬元,更被斥責「無中生有,一塌糊塗」。


患紅斑狼瘡 服藥粉口腔發炎

現年30歲的原訴陳施穎,2007年7至8月因關節腫脹及發炎,在友人介紹下到次被告三和堂中醫經絡保健有限公司,光顧首被告女中醫曾佩粧。原訴稱先後接受過曾的針灸,腹及腳燒艾治療,並服用藥粉,但原訴之後患上口腔黏膜炎、口潰爛、喉頭發脹,另右腳及肚上出現水疱,針灸部位亦有蜂窩組織炎,陳同年12月轉介聯合醫院,證實她患上紅斑狼瘡症。


區院法官昨在判辭指出,按原訴一方的醫生證供顯示,陳腹上及腳上的水疱出現時間,與光顧被告的時間並不脗合,裁定水疱不是因燒艾而導致,但根據專家證人的證供,卻裁定首被告當時是斷錯證,更向陳處方一些自己也不十分清楚成分的藥,法官指斥首被告是「無中生有,一塌糊塗」。由於陳在服食該些藥粉後出現上述口腔發炎等徵狀,認為是首被告的處方藥方直接導致陳發病,繼而其身體出現水疱等病徵。


雖然陳住院後病徵已康復,紅斑狼瘡亦已受控,但右腳及腹部仍有10處疤痕,法官考慮陳的身心痛苦及要接受激光治療以除疤,裁定兩被告須向陳賠償共14.955萬元。


【案件編號:DCPI26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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