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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東區醫院外科醫生黃浩卿跳樓後證實是愛滋病帶菌者,揭示醫管局並無規定醫護申報感染愛滋病。一名與黃浩卿在東區醫院共事的外科醫生表示,黃生前曾負責血管外科,病人包括隱君子,相信黃有可能處理血管破裂個案時,經傷口感染愛滋病毒。有團體要求醫管局考慮強制通報愛滋病及高風險傳染病。
私人執業的小兒外科醫生葉錦輝,昨日聯同「關懷香港」出席記者會。葉稱曾與黃在東區醫院共事,當時葉是高級醫生,而黃是受訓外科醫生,負責血管外科,但葉已於2006年離職轉為私人執業。
「關懷香港」發言人郭家麒指出,黃沒有申報感染愛滋病,固然有責,但醫管局基於私隱沒有規定醫護申報感染愛滋病,對病人和醫護均欠缺保障。他建議醫管局考慮強制所有愛滋病及其他高風險傳染病病人入院時,須通報相關病歷。
醫局堅持毋須申報
該團體又建議醫局制訂指引,強制醫護患上愛滋病及其他高風險傳染病,需向院方通報,保障病人安全。
醫管局對有關言論不作回應,重申根據人力資源守則,醫管局並無要求或規定醫護員工必須呈報個人疾病紀錄,包括傳染疾病,以保障員工個人私隱。關於醫院員工和病人安全,公立醫院一向實施標準防護措施,避免感染和傳播傳染疾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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