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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權法查行會紀錄否決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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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24日 08:35
2012年03月24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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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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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內會昨日否決工黨李卓人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行政會議成員建議縮短商台續牌年期,壓制新聞及表達自由,以及提出動用防暴隊對付示威者的動議。工聯會和民建聯反對,認為立法會不應為提出指控的人找證據。


黃毓民﹕被曾勸反23會出事

當年擔任商台節目主持的人民力量黃毓民透露,2003年曾收到時任政務司長曾蔭權的電話,首次是七一遊行前,當時曾蔭權勸他不要反對23條,否則會出事,黃回應說,「出事都係你細佬(時任警務處長曾蔭培)問題」。第二次是在同年7月5日,當時曾蔭權叫黃毓民不要包圍立法會,因為23條已成為無牙老虎,再提或「會出事」。


黃毓民透露唐英年曾在政府討論商台續牌時,致電問候他,問他「點解你畀人搞」,因此認為唐早前在論壇的講法,印證了8年前他已知道的事,是「百分之一百正確」,因此支持李卓人動議。


黃國健:立會不應代找證據

工聯會黃國健說,立法會不應成為「包搞掂」機構,不應有人提出指控,立法會便為他找證據。動議最終在泛民贊成,工聯會、民建聯等反對下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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