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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婦人在便利店偷啤酒零食被捕後,被揭發3年多前虐待當時8歲的兒子,稍後更缺席聆訊被通緝3年。她早前承認盜竊及虐兒罪,昨被判入戒毒所。
案情指出,今年2月11日,30歲被告王嘉儀在旺角上海街一家便利店內,向店員聲稱啤酒沒有存貨,趁店員入倉取啤酒時,被告即「大肆搜掠」偷去啤酒、零食等,但全程被該店員透過閉路電視看到,她被捕後承認一時貪心。
警方調查後,揭發王於2008年,曾因當時年僅8歲的兒子做功課時「瞌眼瞓」,以煙頭燙傷兒子;又以衣架打兒子頭及手腳。兒子其後向駐校社工傾訴揭發事件,事後兒子被送院驗傷,發現右手背、手腕及右拇指等均有傷痕。
被告因此被捕,警誡下她稱兒子頑皮,教導兒子令她承受巨大壓力,其子事後交社署照顧,該案於2009年在法院處理時,被告未有出席聆訊被通緝。
【案件編號:ESCC636/12、KTCC1780/09】
案情指出,今年2月11日,30歲被告王嘉儀在旺角上海街一家便利店內,向店員聲稱啤酒沒有存貨,趁店員入倉取啤酒時,被告即「大肆搜掠」偷去啤酒、零食等,但全程被該店員透過閉路電視看到,她被捕後承認一時貪心。
警方調查後,揭發王於2008年,曾因當時年僅8歲的兒子做功課時「瞌眼瞓」,以煙頭燙傷兒子;又以衣架打兒子頭及手腳。兒子其後向駐校社工傾訴揭發事件,事後兒子被送院驗傷,發現右手背、手腕及右拇指等均有傷痕。
被告因此被捕,警誡下她稱兒子頑皮,教導兒子令她承受巨大壓力,其子事後交社署照顧,該案於2009年在法院處理時,被告未有出席聆訊被通緝。
【案件編號:ESCC636/12、KTCC17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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