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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職公立醫院的癡情女護士與前男友分手後,以不同方式恐嚇要求復合,令男方不勝其煩。女護士早前承認兩項恐嚇罪,昨被判罰5000元。裁判官寄語她感情事不要勉強,勸她不要執著。
34歲被告葉麗娟昨離庭時,被問及前男友向高院申請禁制令的案件是否有望和解,她邊哭邊說:「唔知呀,交晒畀律師喇,我唔答嘢喇。」
葉的精神科報告指出,被告長期在感情關係中處於抑鬱狀態,繼而演變成人格紊亂,令其判斷力及反應失控,才對前男友做出一連串滋擾。感化官又指出,被告過往工作勤力,對家庭盡責,但她頭腦簡單及為人怯懦,與前男友的分手令她情緒低落及失去理智,衝動下才犯案。
感化官認為,葉毋須再受監督,僅須接受精神藥物治療。葉的上司亦表示,會在其康復過程中全力支持。
官寄語勿執著感情事
裁判官認為,被告明顯因為感情問題精神大受困擾才犯案;當日她曾向前男友稱「小心你阿爸畀人打到入廠」等,相信是一時失控才說出此等威嚇性說話,現已後悔。
裁判官重申案情嚴重,葉的行為會令其前男友對自己及身邊人的安危極度擔心,故須嚴肅處理。考慮被告背景良好,判罰款5000元,更寄語被告日後有感情問題,應找專家輔導;又指感情是雙方的問題,被告不宜勉強,應「自己諗通,唔好執著」。
【案件編號:KTCC65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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