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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無法再入唐宅取證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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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6日 21:35
2012年03月16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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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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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屋宇署長區載佳昨透露,調查唐英年約道7號豪宅僭建地庫問題時遇阻滯,屋宇署除了仍未能與業主唐英年夫婦以及部分認可人士會面外,調查人員欲再進入地庫化驗及調查地庫究竟是何時僭建的要求,亦未獲得業主批准。事件帶出屋宇署調查僭建時缺乏傳召業主權力等四大問題(見表),有議員質疑屋宇署是無牙老虎,政府則指長遠可考慮修例。


唐未回應 稱交律師處理

唐英年競選辦公室回應時,沒有回應為何不讓屋宇署人員再入屋和唐氏夫婦不與屋宇署人員會面,只表示僭建問題已交認可人士及律師處理。


區載佳昨於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強調,縱對唐宅僭建的調查未能獲所有人合作,仍希望可在5月底前完成調查及交律政司研究是否檢控,但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承認按以往經驗,可能是多等半年,即要至今年11月律政司才會決定是否檢控。


或11月方決定是否檢控

不過,林鄭月娥承認《建築物條例》非十全十美,若有需要可隨時代改變。她舉例僭建地庫可能乏人舉報或因隱藏地底致不易調查,像近月屋宇署欲跟進4宗由李永達議員轉介的僭建地庫個案時,即被業主拒絕入屋調查。林太指政府正修例欲賦予屋宇署入屋調查僭建的權力,希望獲議員通過。


區載佳指出,就約道僭建問題,屋宇署欲會見多達40名證人包括認可人士、承建商等,但暫只見了10多人,並至今仍未能與業主(唐英年夫婦)會面,暫只與其代表律師聯絡。


他又指出,其中一調查重點是有沒有人「明知而違反」《建築物條例》中,任何人不得蓄意進行未經許可的建築工程的刑事罪,即是在屋宇署07年初批出入伙紙前是否已有人違圖則偷建地庫。但他承認要證明「明知而違反」不易,調查人員已提出希望再進入地庫調查化驗,希望確定地庫是發入伙紙之前還是之後興建的,但此請求至今仍未獲業主聘用的認可人士答允。


屋署僅見完四分一證人

民主黨李永達質疑屋宇署執法力度不足,專業會議梁美芬質疑屋宇署是無牙老虎。區載佳及林鄭則承認屋宇署執法有四大限制,包括「無傳召業主權力」、「依法不能單因為唐宅地基特別深便拒批圖則」、「無入屋權」及不易證明業主明知而違例。


區載佳則否認地庫僭建多,他指在過去3年接獲9萬僭建投訴中,只有約0.2%即200宗是涉與地牢僭建物有關,其中11宗已發出清拆令。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則認為,若要加強打擊僭建,須修例賦予屋宇署入屋調查僭建及傳召業主作供權力,但當局可引入「須有合理懷疑」以作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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