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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心集團天水圍一間中式酒家本周初結業,但資方未有作遣散安排,要求受影響員工調職至其他地區分店,包括上環、油尖旺,甚至赤鱲角機場,並須在4日內報到,否則當作曠工論,要向公司賠償。20多名員工昨在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代表陪同下,與資方開會4小時後達成共識,美心與員工終止僱傭關係,並作出賠償。
勞資昨達共識 遣散賠償
美心發言人表示,約20名天水圍頌富商場美心金閣員工不同意調職,並透過勞工處要求公司遣散他們,美心已與有關員工跟進,事件圓滿解決。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表示,前日首輪談判時,資方強調已作調職安排,拒絕讓步,當日抗議離場。工會20名代表及受影響員工昨到屯門美心皇宮門外抗議,之後與資方次輪談判,經4小時商討,勞資雙方達成共識,美心決定終止僱傭關係,並作出賠償。
胡穗珊表示,20多名員工追討遣散費、代通知金及超時補償的金額,合共170多萬元,但最終賠償額基於保密協議不作公開,員工已接受賠償方案。
4日內不報到當曠工
天水圍頌富商場美心金閣於本周一(12日)結業,主管其後逐一向員工發調職通知書,安排他們到上環、機場、荃灣、油尖旺等分店上班,並須在4日內報到,否則當作曠工論,要向公司賠償1個月代通知金或自簽離職,但不予員工選擇遣散。
入職11年的樓面工平女士表示,曾被資方要求調識至機場,但公司只提供每天20元交通津貼,而且每天上班的交通時間大增,認為不能接受,及後被公司要求自行辭職。另一名餐點主任陸先生表示,被要求調職至上環。員工見待遇不公,故向工會及勞工處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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