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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發展局及屋宇署加強取締僭建物下,單是去年「由市民舉報並已獲處理的僭建物個案」數字達38,725宗,較前年大增逾三分之一。但當局坦言個案太多,故需優先取締三類個案,包括﹕風險較高(如天台)的僭建、涉及人口較密集高樓的僭建,以及涉高官議員或名人的僭建,以盡早釋除公眾疑慮。
先取締風險高名人僭建
屋宇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又指出,已縮短及加快打擊僭建的程序,例如由去年4月1日起,部門已停止向「新執法(僭建)項目」發出警告通知,改為發出有限期及罰則的「清拆令」。
另針對各界批評一些已被「釘契」多年的僭建項目遲遲未獲執法,屋宇署已明令員工應優先考慮處理較早時期的僭建物,例如優先跟進自2005年起已「釘契」的清拆僭建警告通知。
先取締風險高名人僭建
屋宇署提交立法會的文件又指出,已縮短及加快打擊僭建的程序,例如由去年4月1日起,部門已停止向「新執法(僭建)項目」發出警告通知,改為發出有限期及罰則的「清拆令」。
另針對各界批評一些已被「釘契」多年的僭建項目遲遲未獲執法,屋宇署已明令員工應優先考慮處理較早時期的僭建物,例如優先跟進自2005年起已「釘契」的清拆僭建警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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