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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fb貼K仔照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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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4日 21:35
2012年03月14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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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任職地盤工人的21歲青年,涉嫌在網上販毒,並於社交網站facebook貼出俗稱K仔的毒品氯胺酮的相片。警方毒品調查科的網上巡邏隊發現有關不法行為,昨晨到該青年在大埔富亨邨的住所,以涉嫌「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將他拘捕。有執業大律師說,縱使販毒者未有實質毒品交易,但在網上聲稱提供毒品交易,警方已可採取行動。


警方毒品調查科的網上巡邏隊,兩星期前發現有男子在facebook刊登一張疑似K仔毒品的相片,並聲稱可向他人提供毒品。


聲稱可提供毒品

警方隨後部署,於昨晨約7時突擊搜查富亨邨亨榮樓一單位,拘捕一名21歲姓馮男子,檢獲一部手提電腦及一部手提電話。現場消息指被捕男子與家人同住。


行動中,警方以涉嫌「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的罪名將男子拘捕,案件交毒品調查科跟進,至昨晚男子仍被扣查。根據《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提出販毒或販賣「他相信為危險藥物的物質」,即屬犯法,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


循道衛理楊震社會服務部(何文田)部門主管林俊明表示,青年較常於熟人介紹及口耳相傳下交易毒品,較少聽聞他們在網上討論毒品交易;由於14至21歲青年較熟悉互聯網,故可能有人以社交網站為交易毒品的途徑。


律師:罰則無異販毒

就有年輕人於網上討論販毒,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提出向他人供應危險藥物」的罰則與「販毒」相同,提醒市民別以毒品「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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