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譽為「外科教父」的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挪用73萬元公款聘請家傭,協助下屬隱瞞盜竊302萬元,並偽造海外交通費帳目逃稅12萬元,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偽造帳目罪成,年逾七旬的「外科教父」勢成階下囚。
區院法官李素蘭昨甫宣讀裁決前,已向現年71歲的被告黃健靈表示所有罪名成立。黃獲悉判決後表現冷靜,似乎早有準備,惟他其後緊抿嘴唇、面部輕微抽搐,一直望向法官。
聞判抿嘴面抽搐 下月判刑
雖然根據法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偽造帳目罪,在區院最高可判監7年,不過代表黃健靈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求情時稱,黃未必需要判處監禁,力陳其成就獲肯定,情况特殊。法官按辯方要求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4月19日始判刑,但坦言此類案件普遍會判處監禁,又下令他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另外,夏偉志提及有兩間媒體涉嫌發表明顯為藐視法庭的文章,嚴厲攻擊黃健靈,並就此去信控方及刑事檢控專員要求調查,惟法官表示未有閱覽文章,即使讀了也不會受影響。據悉該兩間媒體為星島集團旗下的《英文虎報》及《東周刊》。
法官裁決時表示,就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案醫療技能發展中心(下稱中心)負責訓練醫護人員,對大眾有益,亦獲馬會、醫管局及港大撥款,並由學系及醫管局管理,加上中心盈利會撥歸港大,故裁定中心屬港大一部分,與黃成立的信託基金沒有關係;而黃身為中心負責人,有責任保障中心款項不被挪用。
黃由2002至2007年以公款支付印度籍家傭兼司機薪金,審訊時辯稱司機曾接載學系及中心職員,故其一半薪金由中心支付,另一半由他支付,只是其下屬5年以來未有替他將他負責的薪金交還中心。
官不信「公款私款各半」聘司機
雖然法官認同家傭曾接載黃以外的人,但對黃聲稱不知此舉或會違法感到震驚。法官亦不相信其忠誠的下屬會拒絕執行其指示,以黃的性格亦會向下屬追究,加上當會計師認為此舉不妥,他即下令全數「填氹」,而非只支付一半,認為支付一半說法全屬虛構。
至於其家傭借款及長期服務金亦與中心無關,直指黃濫用公款得益,理由含糊空洞,違反常理。
官﹕瞞女下屬盜款實避帳目被查
控罪亦包括黃協助隱瞞女下屬陳秀紅盜款的罪名,法官對黃聲稱陳取去基金、而非港大款項的說法感費解,指黃扭曲顯淺事實,直言他此舉只為為避免帳目遭調查,繼而揭發他挪用公款。而被告所謂同情陳及徵詢法律意見,完全不着邊際。
【案件編號﹕DCCC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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