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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陳弘毅﹕京不會主動釋法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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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3日 06:35
2012年03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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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基本法委員會前中方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承認,單靠行政措施不足以解決雙非問題,但他相信人大常委主動釋法機會不大。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亦同意,除非特區政府主動尋求中央協助,否則中央不會單方面提出釋法。


或由法工委重申99年釋法內容

王振民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表示,人大常委需考慮及回覆30名港區人大的聯署建議,他相信人大常委的處理方法有3種﹕

1)接受建議並釋法;

2)重申1999年釋法內容;

3)基於問題屬特區事務選擇不過問。


王估計,由於人大常委於1999年已就同類問題釋法,相信再次釋法可能不大,相反,可改由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發表聲明,對當年釋法內容作一次說明。


陳弘毅同意,由法工委發出聲明,可反映人大常委觀點,具一定參考價值,不過,根據《基本法》第158條,除人大常委,其他如法工委等人大附屬機構的意見,對香港法院沒有法律約束力,故法工委聲明不能取代釋法解決現時問題,甚至會引起更多爭議。


陳弘毅說,目前雙非孕婦問題癥結在於入境及人口政策,除非香港社會取得全面共識,認同有需要一刀切禁止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否則港府提請人大釋法的條件仍不充分。他又說,港區人大聯署向人大常委所提出的是意見而不是議案,故人大常委沒有法律責任就該聯署意見回覆。


王﹕港法院可重新解釋條文

對於王振民認為,隨着時代轉變,香港法院若根據社會需要,可對相關的《基本法》條文作出新解釋,同時亦不會影響其權威性;陳弘毅表示,由本地法院重新解釋條文理論上可行,但實際發生的機會不大,因本港法院少以社會情况改變,作為推翻案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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