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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父棄母虐打離家長青網文章

2012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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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3月13日 06:35
2012年03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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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姜振強2006年因5宗性侵犯案上庭,當時辯方透露被告年幼被母親虐打,14歲時不堪虐待而離家出走,身兼數職終捱出頭,開設運輸公司,成為香港速遞聯會主席。他一方面在妻兒面前辛勤工作,另一方面暗地瘋狂淫辱女生,過着「雙面人」的生活。


遭母刀柄剪刀毒打 撕裂耳朵

當年辯方曾稱,被告幼時父親拋妻棄子﹐母親自此酗酒度日,經常以櫈、刀柄、剪刀毒打被告,其耳朵曾被撕裂三分之一,甚至要脫光衣服在走廊罰企。


不堪受虐離家 15歲女廁偷窺

僅得中二學歷的被告14歲離家自立,先後當過製衣廠工人、侍應、電工和售貨員等,其後開設速遞公司和運輸公司。被告在15歲時,一度在百貨公司女廁偷窺,之後更上癮。被告已跟妻子離婚,現與女友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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