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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執業女大律師梅嫣華日前遭當律師的家族成員入稟高院,要求她交代兩名分別在2003年和2010年去世親人的財產去向,以及剔除她作為其中一名已故親人的遺產執行人。
原訴同任職法律界
本身亦在法律界工作的原訴人梅智傑(Azmat Mui Moosdeen)是執業律師,獨資經營梅智傑律師行,被告梅嫣華(Munira Moosdeen)是執業大律師,入行34年,專門打刑事案。涉案兩名已故家庭成員為Abu Baker Moosdeen及Mariam Moosdeen夫婦,先後在2003年10月和2010年8月去世,入稟狀沒提及夫婦與原訴人和被告之間的關係。原訴人同時要求法庭委任他作Moosdeen夫婦的遺產執行人。本報昨曾聯絡梅嫣華,但她未有回應事件。資料顯示,Abu Baker Moosdeen為香港東區扶輪社於1976及1977年的會長。
【入稟編號:HCMP431/12】
原訴同任職法律界
本身亦在法律界工作的原訴人梅智傑(Azmat Mui Moosdeen)是執業律師,獨資經營梅智傑律師行,被告梅嫣華(Munira Moosdeen)是執業大律師,入行34年,專門打刑事案。涉案兩名已故家庭成員為Abu Baker Moosdeen及Mariam Moosdeen夫婦,先後在2003年10月和2010年8月去世,入稟狀沒提及夫婦與原訴人和被告之間的關係。原訴人同時要求法庭委任他作Moosdeen夫婦的遺產執行人。本報昨曾聯絡梅嫣華,但她未有回應事件。資料顯示,Abu Baker Moosdeen為香港東區扶輪社於1976及1977年的會長。
【入稟編號:HCMP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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