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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網絡工程師稱因有需要,遂透過在援交網站認識的淫媒,安排離家出走的12歲失蹤女童及一名女子與他性交。他趁妻子出差,帶兩人返家作「3P」性服務及手淫,其後失蹤女童被警員尋獲,揭發事件。工程師昨於區院承認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還押候判。
女童離家出走 案發時12歲
被告鄭智聰(29歲)沒有案底,大學程度,已婚但沒有子女,昨獲約10名親友到庭支持,眾人聽審時均神情凝重。辯方呈上被告及其母親的精神科報告、37封求情信等文件。法官指出,案件涉及女童,故先索取事主創傷評估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據悉,女童現居於女童院,警方未能聯絡涉案另一女子及淫媒,另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於事發後有精神問題。
案情透露,去年8月7日,當時12歲8個月的X被母親發現失蹤,立即報警。X某日在公園遇見一女子,她得悉X缺錢,便邀請她參與援交,X同意並提供手機號碼。案發早上,女子以中間人身分致電X,X同意與另一女子前往援交。
淫媒安排二女一同援交
兩人於當晚8時與被告會面,一同坐的士到其將軍澳新都城寓所。被告到達後撫摸兩女,並要求替他脫褲,由聲稱15歲的X替他手淫。其後被告再要求兩女口交,惟兩女拒絕並離開。中間人後致電責備X,兩女再返回被告寓所,被告先後與女子及X性交和射精,其間沒有戴上避孕套。雖然X在性交時披露只得12歲,但被告未有理會,完事後二人平分1500元肉金。
直至9月14日,警員在街上截停X,帶警署查詢後揭發案件。同月22日被告被捕,警誡下稱於援交網站認識淫媒,稱可以3000元與多名女童性交。被告表示當時有需要,本來準備帶兩女到賓館但被拒,遂趁妻子出差返回寓所性交。
【案件編號﹕DCCC1337/11】
女童離家出走 案發時12歲
被告鄭智聰(29歲)沒有案底,大學程度,已婚但沒有子女,昨獲約10名親友到庭支持,眾人聽審時均神情凝重。辯方呈上被告及其母親的精神科報告、37封求情信等文件。法官指出,案件涉及女童,故先索取事主創傷評估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據悉,女童現居於女童院,警方未能聯絡涉案另一女子及淫媒,另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於事發後有精神問題。
案情透露,去年8月7日,當時12歲8個月的X被母親發現失蹤,立即報警。X某日在公園遇見一女子,她得悉X缺錢,便邀請她參與援交,X同意並提供手機號碼。案發早上,女子以中間人身分致電X,X同意與另一女子前往援交。
淫媒安排二女一同援交
兩人於當晚8時與被告會面,一同坐的士到其將軍澳新都城寓所。被告到達後撫摸兩女,並要求替他脫褲,由聲稱15歲的X替他手淫。其後被告再要求兩女口交,惟兩女拒絕並離開。中間人後致電責備X,兩女再返回被告寓所,被告先後與女子及X性交和射精,其間沒有戴上避孕套。雖然X在性交時披露只得12歲,但被告未有理會,完事後二人平分1500元肉金。
直至9月14日,警員在街上截停X,帶警署查詢後揭發案件。同月22日被告被捕,警誡下稱於援交網站認識淫媒,稱可以3000元與多名女童性交。被告表示當時有需要,本來準備帶兩女到賓館但被拒,遂趁妻子出差返回寓所性交。
【案件編號﹕DCCC13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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