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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內地孕婦中介囚10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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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4日 21:35
2012年02月14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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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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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首名被檢控的內地孕婦中介人,承認替顧客在香港診所付款、陪伴未預約孕婦衝關,昨被重判監禁10個月。入境處透露,當局根據不同內地孕婦衝關時間,已鎖定逾60名在相近時間入境的懷疑中介人,當中三分之二來自內地,三分之一是本地人。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黃然生昨在法庭判刑後表示,當局分析闖關產子個案,鎖定包括被告在內的懷疑中介人。當局正調查40多名內地中介和20多名本地接頭人。在被告的個案中,暫未發現有醫療機構或集團牽涉在內;至於當日衝關的內地孕婦李小會,現仍在調查中,未知會否檢控。


同案衝關孕婦暫未檢控

被告徐莉(29歲)早前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向入境處作虛假申述。控方昨透露,李小會上月闖關前,並沒有在港做產檢或預約分娩,到達落馬洲管制站時已穿羊水。


關員考慮母嬰安全,雖拒絕李小會入境,仍召白車把她送往威爾斯醫院。李即日產子,母嬰無生命危險。被告相隔數分鐘過關,隨即被帶往覆檢。控方澄清,若被告當時如實申報陪李小會來港,將不獲批入境。


原為陪月員 稱中介屬個人生意

辯方求情指出,已婚並育有6歲女兒的被告來自湖北,原是一名陪月員。她眼見很多內地人想來港產子,遂開拓中介業務,屬小本經營的個人生意。被告的丈夫、父母均患病或殘障,靠被告獨力供養胞弟讀書,去年大學畢業的胞弟亦由河北來港,昨到庭聽取判決。


辯方續指出,被告因害怕被拒入境,一度向入境處否認認識李小會,後來坦白招認,錄取口供長達20頁,把接洽人士、業務運作等和盤托出,並交出生意紀錄。


被告去年12月曾替另一孕婦到北區一診所付款,辯方澄清該孕婦已在本港預約,只是找不到香港人代為付款,被告才親身來港,類似做法不超過兩次。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表示,孕婦闖關或衝急症室,對母嬰生命均有威脅,亦影響本地醫護人手和資源,削弱本地孕婦享用服務,大眾對此憂慮及憤慨。


官斥謀利不顧他人生命

他斥責被告作為中介人是推波助瀾,不顧他人生命而從中謀利,須判阻嚇性刑罰,遂判處監禁8個月。他強調,判刑是針對被告協助無檢查、無預約的內地孕婦,與是否雙非無關。


至於被告替客人到診所付款的指控,由於無證據顯示該孕婦並無預約,裁判官稱只能視作一般違反逗留條件,判監兩個月;如被告是集團式經營、並為主腦,判刑會更重。


被告這次因在港有金錢交易而被起訴,黃然生解釋,即使交易地點是內地、或經中介委託香港人交易,只要涉案情節在本港發生,如中介陪伴孕婦來港,入境處同樣可作檢控。


【案件編號﹕STCC342/12】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9181 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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