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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未婚妻胞妹出浴 準新郎判囚4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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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14日 06:35
2012年02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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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準新郎覬覦未婚妻胞妹春光,竟在未婚妻家中浴室放置針孔攝錄機,偷拍其胞妹洗澡1年多,後因形迹可疑,去年情人節當晚遭揭發。已獲女友原諒且會繼續結婚的被告,早前承認5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昨狠批他只為自己享樂,侵犯事主私隱,判囚4個月。


辯方求情指出,任職貨櫃公司分析員被告黃子彬(44歲)已感後悔,被告、事主家人、上司等人均撰寫求情信,事主坦言已原諒被告,未婚妻亦願意與他結婚。辯方解釋,被告因受互聯網不良資訊影響犯案,強調偷拍片段只是自行觀賞,他亦是自行投案,請求輕判。


官﹕失去工作咎由自取

暫委裁判官陳家昇表示,被告並非偶然產生遐想,而是有計劃偷窺,加上被告與事主胞姊屬多年情侶,令事主放下戒心,行為實屬破壞誠信,亦嚴重侵犯事主私隱,事主對此事永不磨滅。陳官指被告拍攝事主為自己享樂刺激實在不要得,雖然被告因此失去工作,但亦屬咎由自取。


【案件編號﹕KCCC46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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