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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身為超級富豪的共和黨總參選人羅姆尼,昨在輿論壓力下公布個人繳稅詳情,顯示其2010及2011年的個人收入,合共達到4250萬美元,但只支付620萬美元稅。總體而言,他在2010及2011年的實際繳稅率,分別只為13.9%及15.4%,低於對手金里奇的31%,也遠低過打工仔的最高35%稅率,顯示羅姆尼賺錢多但稅率低,勢成對手攻擊口實。
「1%富人」年收入 羅姆尼一周可賺
美國稅務局(IRS)的資料顯示,在2008年,美國打工仔的每年收入中位數為3.3萬美元,顯示美國很多人的全年工資,也不及羅姆尼一天賺的錢。另外,若一名美國人的每年收入達38萬美元,已經是全美「最富裕的1%」,但每年38萬美元的收入,也僅是羅姆尼一周賺的錢,突顯羅姆尼是「富豪中的富豪」。根據美國的稅務法例,股息等資本增值收益的稅率僅為15%,羅姆尼僅交13.9%及15.4%稅率,顯示他主要是靠投資獲取巨額收入,並且藉此享有較低的稅率。
「1%富人」年收入 羅姆尼一周可賺
美國稅務局(IRS)的資料顯示,在2008年,美國打工仔的每年收入中位數為3.3萬美元,顯示美國很多人的全年工資,也不及羅姆尼一天賺的錢。另外,若一名美國人的每年收入達38萬美元,已經是全美「最富裕的1%」,但每年38萬美元的收入,也僅是羅姆尼一周賺的錢,突顯羅姆尼是「富豪中的富豪」。根據美國的稅務法例,股息等資本增值收益的稅率僅為15%,羅姆尼僅交13.9%及15.4%稅率,顯示他主要是靠投資獲取巨額收入,並且藉此享有較低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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