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包庇女下屬挪用公款等案昨於區院續審。已承認偷竊被判囚22月、但獲准保釋上訴的女下屬,昨以控方證人身分出庭作供。辯方指由於女下屬的胞兄弟一家三口於2006年埃及車禍去世,黃健靈得悉其家人蒙難,始網開一面,不舉報她偷錢,女下屬更說:「我覺得對部門唔住,對黃教授唔住,利用咗佢對我信任」。
胞兄弟一家四口三罹難
控方昨傳召前一級行政助理陳秀紅(43歲),當辯方資深大律師夏偉志準備盤問有關其家人遇上車禍事宜時,她即以顫抖聲線,向法官李素蘭提出:「是否一定要在傳媒下回答有關家人的事?」她直言「因為做錯事的是我,我不想家人無辜受牽連」。
陳秀紅稱,她是港大員工,由醫管局支薪,黃健靈在中心沒有頭銜,但負責中心財政,並形容他是中心「負責人」。雖然港大貢獻人手及支付近百萬元邀請海外講師,但她不認為中心屬港大一個單位(unit)。
須照顧生還侄女
陳又稱,她於1995年獲聘港大外科學系行政主任,被告黃健靈(71歲)認為她認真工作,遂派她到醫療技能發展中心(下稱中心)負責行政工作。她其後晉升至一級行政助理,並當上黃的私人助理數月。陳於2004至06年間挪用中心信用卡購物及作現金透支302萬元,2010年5月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囚22個月,後於去年2月獲准保釋,等候就刑期上訴。
辯方透露,陳秀紅的胞兄弟與妻兒三口,2006年在埃及因車禍去世,之後由她主力照顧生還的侄女,黃健靈不久得知此事。陳於2007年底自行向黃坦承挪用公款時,黃問到其侄女近况,她即嚎啕大哭,又表明會承擔刑事責任及盡力還款。陳認同案件令黃非常失望:「我覺得對部門唔住,對黃教授唔住,利用咗佢對我信任。」
「對部門唔住對黃教授唔住」
黃當時大感驚訝,但安撫說「每一個人都會做錯事」,未必報警,又叫她寫下涉款多少,始考慮如何處理。陳稱「因做錯咗事」,故不論黃會否報警,她亦決定自行辭職以取得公積金及賣樓還款。辯方直言黃因此決定不報警,這對被告抗辯非常重要。聆訊下周四續。
【案件編號:DCCC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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