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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行駛法例 專業車手不清楚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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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6日 05:59
2011年09月06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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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前線交通警表示,若公路旁設有單車徑,單車便不能走上馬路,否則即屬違法。惟有關法例未有廣泛宣傳,故不少市民以至專業單車手亦不清楚,「我們已常常派單張解釋條例,但知道的人不多,拘捕違法者時反而會被罵」,他希望當局可投放更多資源多作宣傳。

該交警表示,沙田大涌橋路沿途都有單車徑,而單車徑可以雙向行車,故單車應兜遠路再經隧道橫過大涌橋路。至於沙角街沿途沒有單車徑,故馬路是可供單車行駛,「但到了大涌橋路就要找途徑往單車路,道路使用者不能以『不知』為藉口就亂衝,反而有義務了解路面狀况,警員見到這種情况,一定會拉人」。

沒跨區單車徑 踩馬路難免

香港單車聯會執行委員黃耀華坦言,知道道路上有單車徑,便應在單車徑上行駛,但不肯定這一條「法例」,也不肯定是否會遭「檢控」。他認為近年踩單車人士有上升趨勢,但沒有一條連貫性的跨區單車徑,很難避免在馬路上行車,需要駕車人士與單車互相忍讓配合,才能減少意外。

前香港單車代表隊選手梁志賢表示,知道運輸署早於2002年已印製相關宣傳單張,但「不肯定」是否屬於法例及違者會被罰款,需進一步了解是否有案例。他同意一般單車人士看到單張的機會不大,但市民仍可透過運輸署網頁查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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