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4歲女童為收取百元蠅利,3次與七旬退休紮鐵工援交,當街讓他摸腰,後更主動邀請老翁返家交易,女童被老翁摸及胸部及私處,先後獲共200元,最終因女童母親發現其零用錢驟增而揭發。老翁昨承認3項非禮罪,裁判官直斥他利用女童少不更事,明目張膽犯案,判囚4個月。
已婚被告鄭永祥(69歲)報稱退休人士,有兩個案底,其中一個有非禮性質。他昨扶雨傘跛行,判刑時一直緊張低頭。他被控於今年3至5月,分別在鯉魚門邨一樓下公園、地下垃圾站外及一樓宇住宅單位內非禮女童X。
辯方求情稱,被告現依靠綜援維生,年輕時當紮鐵工,現時頸及腰椎、心臟、前列腺均有問題。辯方承認控罪嚴重,但因X對被告行為未有強烈反感,其中一次更是X邀請,被告亦沒有使用武力侵犯,請求輕判。
被告表示「多謝法官大人畀個機會」,但即被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中斷發言。陳官直指法例是保障年輕女童免受侵犯,被告較X年長得多,明顯是利用其年少不懂保護自己,加上金錢報酬而侵犯。陳官指出,雖然X未有抗拒,但法律上她沒能力給予同意,被告又曾到其家,「明目張膽犯案,案情嚴重至極」,須判處監禁以作警惕。
給女童200元 翁囚4月
案情透露,X於去年8月在案發樓下公園認識被告。今年3月,兩人於公園相遇,並坐櫈聊天,被告突然隔衣撫摸X的腰及臀部,她其後取得被告手機號碼。被告其後於5月21日再遇上X,當時她正與朋友玩耍,下午約4時,被告又與X在垃圾站外重施故技撫摸,及後給她100元。
7日後,X致電邀請被告到其家,被告到達並一同看電視。其後被告自行脫下底面褲,又叫X脫褲,其間被告撫摸其胸部及私處,又予她100元,並叫她不要報警。X母於6月6日發現X銀包有100元,由於她一向沒有給予X零用錢,查詢下X和盤托出。警方於8月10日拘捕被告,警誡下他坦承控罪,X亦於認人手續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KTCC4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