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屯門湖景邨斬警案疑犯昨日提堂,59歲清潔工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當時得知兒子暴斃,多次要求接觸兒子屍體被拒,故以30厘米長刀斬傷在場看守警員,在被捕後,他更「無厘頭」說「佢死好過我死」。
報稱清潔工的被告黃貴芳(59歲)被控於本月30日,在屯門湖景邨寓所傷害警員高振陞,昨毋須答辯,在法庭人員宣讀控罪後,他企圖解釋「當時我情緒激動……」但被阻止。
刀藏背後 突斬警嘴唇下方
控方案情指出,高振陞當日接報有人昏迷,到達被告家中初步發現被告兒子已死亡,遂留守現場,等待黑箱車運送屍體。其間被告多次要求接觸及檢查兒子屍體,均被事主拒絕。被告一度外出,其後又返回現場。被告疑因多次被拒而感不忿,到廚房取出一把30厘米長廚師刀藏於背後,當該警員再拒絕其要求,他即用刀斬傷對方嘴唇下方。
「佢死好過我死」
警員負傷逃到單位外走廊,傷口約長2厘米。他按求救警號要求增援,兩人續發生爭執,其間被告企圖以拳腳繼續襲擊警員。直至增援警員到場,拘捕被告。他被捕後對拘捕他的警員說「佢(遇襲警員)死好過我死」。
辯方昨指出,被告是一時衝動下犯案,被告又投訴在警車上被警員踢胸口,希望能取醫生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以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同時了解案發現場是否有其他目擊者,以及調查被告與遇襲警員的對話。由於案情嚴重,故將被告還押。
【案件編號:TMCC3182/11】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