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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毁劉慧卿信箱判感化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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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30日 05:59
2011年08月3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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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5歲少年早前承認刑毀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將軍澳辦事處的信箱,昨被判18個月感化令,並須入住屯門兒童院半年。裁判官表示今次予以輕判,望被告能遵守戒毒、宵禁令等附帶條件。

辯方昨引述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於還押期間已反省,並已知錯。自2009年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後,被告曾拒絕治療,但他現已承諾,願於明年1月再次接受治療。另外,被告又計劃報讀飲食、美容或剪髮等展翅訓練課程。

裁判官認為,被告是誤交黑幫損友才犯案,又被引誘吸毒,而情緒病和父母離異等因素對被告亦有影響,其母亦已和他搬離將軍澳。裁判官指出,報告雖然建議被告進入勞教中心或更生中心,但裁判官認為感化令更適合,終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

【案件編號:KCCC7001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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