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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院涉剋扣人工 內地護理員遭剝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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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8日 05:59
2011年08月28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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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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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於內地大學畢業的醫院護士,被香港學習機會吸引,透過「補充勞工計劃」到香港的護理院當護理員,卻疑遭僱主每月剋扣約2000元工資,更要求她每天以每小時20元「補水」廉價加班3至5小時。有大律師指出,外勞工資法例有具體規定,如僱主故意剋扣工資,即使外勞「應允」,亦有可能構成「串謀詐騙罪」,曾有僱主因而被判監數個月。

每月過戶7010 須「歸還」2000

來自陝西的王婕兩年前來港,到粉嶺恩怡護老之家任職護理員,該院共聘用7名聘自內地的外勞。王婕來港前在內地醫院任職護士,月薪約2000元至3000元,每天工作8小時。但她喜歡香港的民主自由,加上希望了解香港的護理員工作,遂申請來港。然而來港後卻遭剝削。

根據計劃協議,王婕來港時應獲7010元月薪、每天工作9小時,並獲法定假期。事實上,該院與王女婕簽約及每月過帳均列明為7010元,但卻跟王說月薪只5000元,要求王把剩餘金額以現金「歸還」。另外,院內外勞實際每天至少加班3至5小時,每小時補水只有象徵式的20元,更設有2000元加班費上限,王婕兩年來亦從未享有公眾假期。王最終因不願再被剝削,辭職並向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求助。王婕曾透過勞工處聯絡僱主,欲追討欠薪及加班費等累積約9萬元,唯僱主未有出現,勞資審裁處將於9月底審理其案件。

記者昨日前往該院,一名曹姓主管未有就事件回應便要求記者離開,記者致電該院負責人陳女士,至截稿前亦未能聯絡。

律師:可構成串謀詐騙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由於外勞工資由入境處規定,而外勞僱傭雙方都已向入境處「承諾」了列明的工資,若雙方協議以低於此的價錢僱用外勞,即串謀詐騙及作虛假聲明,雙方均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但律政司一般會讓外勞轉為「污點證人」指證僱主,大部分個案中,外勞可獲免刑,亦曾有僱主因此被判監。

工會主席張惠蓮表示,工會今年已接獲約10宗相關求助查詢,工會於去年及今年7月,已先後揭發兩間相類護老院剝削外勞,但大部分外勞因憂慮被解僱,最終不了了之,工會促請政府檢討現有外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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