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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聞中譯核心區 督察會主席愕然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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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28日 15:50
2011年08月28日 15:5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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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設立的「核心保安區」引起廣泛爭議,被大律師公會質疑並無法律依據。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亦稱,首次聽到「核心保安區」的中文名稱亦「打咗個突」。

他解釋,核心保安區屬警方內部行動指令,但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質疑,目前《警隊條例》給予警方的權力過大,有需要考慮修訂,而當日警方在港大設立的核心保安區範圍過大,「(從區外)用迫擊炮都射唔到陸佑堂」。

「內部用語 多用英文」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昨出席商台節目,回應警方在李克強訪港的保安安排,承認自己亦是首次聽到「核心保安區」的中文名稱,對此感到愕然。他解釋,警方的內部行動指令是以英文撰寫,以紅、黃、綠分為3區,反映保安緊密程度。紅色表示重點保護一位政要,黃及綠色次之。他指出,可能因為疆獨的活動,警方對李克強訪港的風險評估是高。

曾昭科說,不排除現場警員當時反應過大,直言前線警員「工作壓力大……嗰刻可能演繹強烈啲」,同意與公眾在溝通上有改善空間,亦擔心警方今次行動手法會成為慣例,但他反駁,警方不願讓李克強看到示威的批評是「不公平,是個猜測」。

憂警今次手法成習慣

出席同一節目的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直言,「核心保安區」對他來說是「好創新講法」,未知與法例中的禁區或封鎖區有何分別。

他表示,雖然《警隊條例》第10條交代了警方維持公安的責任,或許可以作為設立核心保安區的法理依據,但職責與權力是兩回事,法律改革委員會多年前已提出要修例,仔細寫出警方權力,但最後不了了之。

陳文敏﹕範圍太大 迫擊炮也射不到

陳文敏認為,警方在港大設立的核心保安區範圍過大,「(從區外)用迫擊炮都射唔到陸佑堂」、「用大聲公講,陸佑堂都唔會聽到」,質疑警方行使權力時是否合理及相稱,又認為警方應從保障言論自由角度評估公眾安全。

戴耀廷﹕警專業判斷非「大晒」

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昨出席港台節目時亦表示,不認同警方指需要平衡市民示威、表達權利和公眾秩序的講法,直言基本人權應獲優先對待,「專業判斷不是大晒」,他亦看不到核心保安區的法理依據。

戴耀廷指出,警方在麗港城拘捕及帶走身穿六四標語上衣的男子,以及阻止港大學生接近李克強示威,警方都未能提出足夠理據去說服公眾,為何需對示威人士和記者作如此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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