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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貢全記海鮮酒家東主吳金福,5年前被兩名劫匪搶去51萬元現金兼被斬爆眼球,致右眼視力受損,臉上留疤,其中一隻手不能提重物,令他常擔心會再受襲。高院昨重判其中一名落網劫匪入獄12年,指他是危險人物,習慣不理他人死活。
斬爆眼球官斥危險人物
法官龍禮指出,38歲被告郭毅敏持刀行劫是嚴重罪行,他與同黨早有預謀,調查吳的存款習慣下手,對吳造成嚴重傷害,又利用口罩和假車牌逃逸。雖然被告稱只是其同黨下手重創吳,但法官指被告一馬當先從後搶去吳手中錢袋,吳頭也未及轉過來被告已刀傷其手,分明一開始就不理吳的安危。
法官續指出,被告早於96年已因入屋行劫罪被判監9年,當時被告甫進屋即將女主人打至失去知覺,可見他是個危險人物,習慣不理他人死活,判其入獄12年。
事主往銀行入數遇劫
06 年10月16 日,吳金福手持內有51 萬元現金及一張32.5 萬元支票的布袋,在西貢萬年街往銀行入數,被告面戴口罩、手持牛肉刀從後斬吳的左手圖搶錢袋,雙方糾纏間,被告的同黨加入,用牛肉刀狂斬吳的頭部及身體,最後成功搶去錢袋開私家車逃之夭夭。
吳的面部及四肢多處中刀,右眼球爆裂,經過多番手術,現時視力有限,面部就留有明顯刀疤。去年1 月,警方比對出兇徒在私家車上留下的血液與被告脗合,8 月正式拘捕他歸案。
【案件編號:HCCC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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